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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浮雕工程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2-07-09  点击数:

本次招投标工作由院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具体招标文件如下:

一、工程名称: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门诊大厅玻璃钢雕塑工程

二、建设地点:鼓楼区八一七中路145号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门诊裙楼一楼大厅

三、建设规模:合计面积41.6平方米,三处面积分别是13.52平方米、14.56平方米、13.52平方米;

四、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定要求(玻璃钢国标编号:HG/T.21579-1995)。玻璃钢技术参数如下:

①防火涂料:
外观:白色,均匀稠状流体,无结块;
表面干燥时间:2小时;
粘结强度:0.78Mpa;
抗震性:挠曲L/200涂层不起层、不脱落;
抗弯性:挠曲L/100涂层不起层、不脱落;
耐火性:在自来水浸泡沫24小时以上,涂层无变化;耐酸性:在3%HCL中浸泡沫24小时以上,涂层无变化;耐碱性:在3%Ca(OH)2中浸泡沫24小时以上,涂层无变化;
耐盐性:在3%NaCl中浸泡沫24小时以上,涂层无变化;耐冻性:15次;

不同耐火极限的涂层厚度参照如下

防火极限h

0.5

1

1.5

2

2.5

涂层厚度mm

0.4-0.6

0.8-1.0

1.4-1.6

1.8-2.0

2.4-2.6

②无机耐火板

耐火性能

A

 

 

导热系数(W/MK

0.5

 

抗拉强度(Mpa

15

 

抗压强度(Mpa

45

 

抗弯曲强度(Mpa

35

 

抗冲击强度(Mpa

2.0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含)以上(年检有效,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对本次竞标活动及竞标文件的响应与承诺,另需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原材料技术参数,施工工艺流程及安装流程。

4)以上竞标资质证明文件及竞标报价各页均盖竞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装进档案袋密封。

投标图纸:由招标人提供(见附件一)。

五、招标时间安排:

1、投标人报名时间:

20127920127131700

2、投标人报名地点: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先生,87116337

4、投标时间、开标会议地点在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书要求: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2.投标报价及价格组成细目(报价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付款方式;

3.项目原材料技术参数、安装工艺条件、安全措施及维护时间、包修时间及维修费用,产品质量承诺;

4、已实施项目清单;

5、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请提供复印件;

6、标书分为正本副本各一份,将上述资料统一密封在文件袋内,在文件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评标办法及定标

1、现场收取招标保证金10000元,没有中标的单位现场退还;

2、采取现场开标形式,以最低价中标法确认中标单位;

3、确定中标单位:将所有有效报价由高至低排列好顺序,价格最低者为第一中标人,若第一中标人不能应标的,以价格次者为第二中标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的,则在此标价为基价继续投标直至产生中标人。

4有中国雕塑协会会员资格证书优先。

5、中标价即为工程包干价及维修、维护费用。

七、废、弃标条款:

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投递标书;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投标会和迟到者;

3、标书中材料不齐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书的代理人参加投标会时,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未出示身份证;

4、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与规定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或对本工程招标范围、工程质量标准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做废标处理;

5、投标文件字迹模糊致关键内容不清者;

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九、罚则

1、中标单位不按照合同规定工作,或者不按照图纸施工,医院有权提出异议甚至终止合同;

2、如果中标单位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因此而影响招标单位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招标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中标单位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十、合同签定

1、中标者产生后,经医院公示5天无异议,中标单位与医院签定合同,无故不签定合同者,医院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0000元,本次投标作废。

2、合同一式肆份,中标单位和招标单位各执贰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与乙方合同总价的30%为预付款,雕塑制作完成在安装之前,付至合同总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半年后付清。(甲方在安装完毕后,7个工作日之内验收,逾期按验收合格算;质保期为叁年,自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本单位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十二、其他

1、招标单位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可自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现场勘察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2012713前向院办公室提出。                                         

     3、投标图纸由招标人提供。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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