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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福州所有医院室内禁烟 违者最高罚500元

发布时间:2015-07-30  点击数:

前 言

从8月1日起,在福州各家医院,将进行室内控烟,尤其是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将全院禁烟。市民一旦违反控烟法规,将被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罚款,情节轻者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若医疗机构存在不执行等违规行为,可能被处以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全国陆续有16个城市出台了地方性的控烟法规,目前,全国性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正在征求意见阶段。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将于10月在福州举办,借此契机,福州市出台了《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8月1日实施。



福州多措施助医院控烟


昨日下午,福州市卫计委召开了《条例》启动部署会,省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民营医疗机构,各县区卫计局及卫生监督所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福州市卫计委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条例》,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控烟监督工作,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8月1日至14日,他们将对市直管的卫生计生机构开展控烟专项监督检查。

其中,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等为孕妇、儿童提供专门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全院禁烟。其他的市直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办公区域、食堂、电梯、楼道、等候厅、厕所等室内区域,全部禁止吸烟,只有在户外才可设吸烟点。

此外,各家医院必须在出入口、大厅、手术室等公开场合,设置禁烟警示语,不得张贴、悬挂、放置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还得配备控烟劝导员,对烟民予以劝导、制止,并在公开场合公布举报热线等。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还应当设立戒烟门诊,为烟民提供戒烟咨询、指导和治疗。

为了确保《条例》实施,最近市卫计委已在鼓楼、仓山、晋安等10个户外广告栏,张贴宣传画,在全市310多座户外阅报栏LED屏幕上,每天播放350次控烟宣传标语。在五一广场青运会倒计时牌和五一广场新闻图片画廊的LED彩屏上,连续一个月播放控烟宣传图片和标语。


友情提醒


  福州儿童医院的病房楼东侧,有一个露天的吸烟区,8月1日起医院将全面禁烟,吸烟区将被取消。医院将加强禁烟宣传力度,此次,我们医院将全力配合条例实施,也请患儿家属们能积极配合,开展无烟医院创建活动。




关于禁烟令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于2010年5月1日正式在北京施行。届时该市餐厅、网吧以及体育馆等10类场所将全面禁止吸烟。按照规定,各大、中型餐厅应提倡全面禁烟,分区管理中,75%面积为无烟区,25%面积以内设密闭隔离的吸烟区,而5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厅,在餐厅内要采取控烟措施。

   2013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

   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卫生计生委起草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我国首次拟制定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全面控烟。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同时,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经2015年4月30日福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2015年5月28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共21条,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第(一)条规定“为孕妇、儿童提供专门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内外场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内场所”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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