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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关于印发学雷锋活动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9  点击数:

榕童医〔2013205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关于印发

学雷锋活动管理制度的通知

 

院属各科室: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培养全院职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素质,结合工作实际,我院制定了《学雷锋活动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监察  文明  学雷锋  制度  通知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办公室      2013929印发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学雷锋活动管理制度

 

雷锋精神是党和人民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厚政治资源。学雷锋,就是要以雷锋为榜样,忠诚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学雷锋,就是要以雷锋为榜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更好地弘扬雷锋精神,特建立学雷锋活动管理制度如下:

一、雷锋精神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在学习上发扬“钉子精神”。院内干部职工应当端正学习态度,弘扬优良学风,严谨笃学。

二、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雷锋精神的核心要义。院内干部职工应学习雷锋,坚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境界和价值诉求,重温党的宗旨,把加强党的宗旨教育作为一项基本学习制度。

三、学习雷锋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诚恳务实的工作作风、助人为乐的思想品德、公而忘私的价值取向、奋不顾身的革命斗志。

四、努力学习和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雷锋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义之一。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要把学雷锋活动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使党员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全院职工应成为和谐社会的促进者。

五、关心员工工作、生活,对遇到疾病或受伤的病人或意外死亡的职工家属慰问并发放津贴。对“困难户”职工,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补贴,在工作上优先予以照顾。

六、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遵守社会公德,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文明礼仪,争当文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七、对全院学雷锋活动进行综合考评,表扬先进,鞭策落后,营造惩恶扬善、促进和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