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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病区大屏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点击数:

项目概况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病区大屏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MY2023003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病区大屏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9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9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病区大屏系统

1.00

99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财库〔2019〕19号文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财库〔2019〕18号文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采购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采购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由询价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现场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2)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3)供应商应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当供应商受到200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该罚款不属较大数额罚款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此项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依据(如提供: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行政执法机构对该罚款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或者其他有效依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关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若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减承诺事项,如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按品目填写)。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否则其响应无效。本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直接至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通过电子邮件(fjhmycg@163.com)购买询价文件。须填写《领取询价文件确认函》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未办理购买询价文件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询价文件请联系:政府采购部 电话:0591-8888358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地址:福州鼓楼区八一七中路145号        

联系方式:许女士 0591-86300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方式:周敏 0591-88883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敏

电 话:  0591-88883586

领取询价文件确认函.docx